新聞熱線:0855-8222000

4月26日,萬潮鎮查處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鏟除毒品原植物罌粟67株,查獲違法人員1名。

當日上午,萬潮鎮禁毒辦、派出所對轄區內可能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荒山、林場、田間地頭等區域,按照“不漏一處,不放一株,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進行深入細致開展“禁種鏟毒”踏查工作。當工作組途經萬潮村巖腳組一荒地時,發現不遠處一自留地開放有鮮艷的花,疑似罌粟花。民警走近仔細辨認,確認看到開的鮮艷花竟是罌粟花,部分已結果,經現場清點共有67株,民警當場依法鏟除。
經查,上述毒品原植物罌粟系該村村民楊某非法種植。面對民警詢問,楊某的回答讓在場的民警大跌眼鏡,楊某稱覺得罌粟花開得非常好看,就拿到自家自留地來試栽欣賞,并不知道這是毒品原植物罌粟,也不知道觸犯了法律。

目前,違法人員楊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并接受宣傳教育。楊某表示現在知道了非法種植罌粟是一種違法行為,以后不再種植。

蜀黍提示:
目前正是罌粟開花結果季節,群眾如果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可撥打110或公安機關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免除處罰。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