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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一昵稱為“胡”的網民將事故交警在處理事故的照片發到朋友圈,并配有辱警言論,根據熱心群眾提供的信息,事故民警立即對該信息的發布人進行核查,迅速鎖定了發布者胡某某的個人信息,并對其進行口頭傳喚。


迫于壓力,10月29日,胡某某來到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如實交代了自己發布朋友圈辱警的事實。原來,10月26日晚,胡某某的朋友開車發生了刮擦事故,胡某某到事故現場幫朋友處理,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胡某某與事故交警發生了爭執,胡某某心存怨恨,借著酒勁,拍攝事故交警的照片,并配上侮辱性詞匯發至朋友圈。

該行為對公安交警部門的執法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破壞了公眾秩序。鑒于胡某某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凱里交警將該案件移交治安專班作進一步處理。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胡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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