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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石阡縣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3年,艾復錦在擔任凱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利用分管治安和派出所的工作便利,非法收受相關電玩城、洗浴場所、爆破公司負責人和煤礦老板的現金共計三十八萬六千元,其中收受楊玉魁和張玉榮的現金十三萬九千元。在收受楊玉魁現金后,濫用職權非法批準楊玉魁購買警棍、手銬、服裝等警用物品在其經營的煤礦成立公安機關駐礦執勤室,致使楊玉魁招募的成員對其煤礦上不服從管理的工人和維權的群眾進行毆打威脅,造成嚴重的后果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艾復錦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當天中午法庭宣布休庭,擇期繼續開庭審理。

圖中左一為艾復錦
據公開資料顯示,1997年9月開始,艾復錦曾擔任過凱里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治安大隊、禁毒大隊主任科員,2014年8月退休。2019年11月21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艾復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5月被石阡縣人民檢察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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