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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8月29日11時30分,凱里市森林公安局接黔東南州林業局電話報警稱,凱里市交警在凱里市龍頭河設卡查獲了一起疑是違法抓捕野生動物蛇,請出警處理。接報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并將嫌疑人帶回局里接受詢問調查。
經查,違法嫌疑人吳某庭,系貴州黃平人,8月29日嫌疑人吳某庭從黃平縣趕往凱里市的路上從一農民手里以人民幣50元購收購一條野生蛇,預將其帶往凱里市場出售,不料在龍頭河被執勤交警攔截逮個正著。經民警檢查對比,吳某庭收購的野生蛇,約重1千克,長約1.4米,學名叫王錦蛇,又稱菜花蛇,屬于“三有”保護動物。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吳某庭在未按國家規定擅自購買野生菜花蛇已構成違法,我局對吳某庭給予批評教育并沒收野生動物菜花蛇1條的行政處罰,吳某庭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保證今后不會再傷害野生動物。由于該蛇身上無傷痕,體態特征穩定,符不會再傷害野生動物。由于該蛇身上無傷痕,體態特征穩定,符合放歸條件,到當日下午15時許民警把蛇帶到舟溪鎮里禾水庫旁林區放歸大自然。
在此森林公安提醒廣大市民: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見到非法捕獵、販售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請立即向地森林公安部門舉報。(宋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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