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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審計署分別通報了重慶、甘肅、云南、四川、陜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9省市(每省市5個縣,共計45個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初步統計,45縣向征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7億元。
2012年5月至7月,審計署派出審計組,對上述地方2009年至2012年5月《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多名律師申請公開撫養費去向
截至今年,我國社會撫養費已征收了11年。但社會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資金去向是否符合征收本意?有關部門從未公開。
為此,今年7月、本月1日,多名律師聯名致信各省市以及審計署等國家機關,要求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本月2日,審計署坦承,“對社會撫養費的關注度不夠,近年未組織過全面審計,也未能全面掌握這些資金的底數以及相關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近3.2億社會撫養費未上繳國庫
據初步統計,45縣向征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667.94萬元。同時,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金額,不少于31941.65萬元。
數據顯示,這45縣存在六大通病:計劃外生育人口底數不清,少報、漏報問題嚴重;征收標準不統一,自由裁量權偏大;征收實際到位率低;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擅自挪用資金;違反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的規定;違規下達征收任務。
特別是“自由裁量權偏大”和“擅自挪用資金”問題。據審計署公布信息顯示,各縣或變相降低征收標準,或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甚至違規減免費用。有的縣對違反規定的高收入人群,按最低征收標準收費。
【名詞解釋】
社會撫養費
又稱“超生罰款”,是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筆款項。在19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罰款,1994年改為“計劃外生育費”。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文統一為“社會撫養費”。2001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社會撫養費”明確規定下來。
■ 焦點
征收單位擅自收取“上環押金”
征收單位的自由裁量權到底有多大?審計結果呈現出自由裁量權“亂象”,各縣普遍人為決定分期繳納的首付標準(按規定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可分期),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罰款標準,甚至自行增減“上環押金”等收費項目、未下決定書就違規征收。
由此導致征收標準不統一。例如重慶5縣,首付最多的征收3.20萬元,最少的未征收。2009年,銅梁縣安居鎮對23人辦理了分期繳納手續,但截至審計時,該23人的首付金額均為“0元”。
湖南部分縣則擅自增設收費項目。2009年至2012年5月,鳳凰縣沱江鎮、阿拉營鎮、官莊鄉3個鄉鎮自行增設上環押金等收費項目,共計收取58.02 萬元。沅陵縣明溪口鎮和沅陵鎮自行增設違約金、計生投入費、贊助費等收費項目,共計收取47.09萬元,所收資金直接用于自己的經費開支。
而據國家計劃生育相關法規,沒有任何規定必須上環,每個婦女都有權利選擇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避孕方式。那么這個“上環押金”顯然是亂收費。
派出所截留費用設“小金庫”
審計發現,45個縣社會撫養費的財務管理普遍不規范,甚至存在公款私存、白條報賬等問題。
初步統計,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約達31941.65萬元。未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多被當地截留、挪用、坐支。初步統計挪用金額約達2397.68萬元。
例如未上繳國庫金額最高的湖南5縣,征收單位截留、坐支了1043.72萬元,其中的932.50萬元,被新化、湘潭、沅陵等3個縣,用于鄉鎮工作經費以及招待費、獎金補助等支出。
云南5縣挪用社會撫養費約達621.23萬元。云南會澤縣金鐘等5個派出所,未將計生部門轉撥的122.9萬元計生經費納入法定賬簿核算,私設“小金庫”。截至2012年5月底,已支出122.84萬元,用于車輛修理、接待等支出。
■ 問題
計劃外生育人口底數不清
轄區內到底有多少計劃外生育人口?審計結果表明,各縣對此普遍底數不清,統計上報的數據普遍不實,少報、漏報問題嚴重。45縣少報計劃外生育人口21114人,漏報14235人。
少報多為在已掌握計劃外生育人口的前提下,故意少報。例如甘肅的金塔縣,河北的河間市和魏縣。
此外,為完成計劃生育考核指標,河北欒城縣將計劃外生育的86人,調整為計劃內生育人口;湖南的5個縣將當年計劃外生育人口,推遲至以后年度補報。
部分地區存在拒不繳費
45縣普遍征收實際到位率低,應征未立案、已立案未征收到位、因降低標準少征的金額,約達428360.62萬元。其中,9998.2萬元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仍未征收到位。
例如湖北的仙桃、崇陽、麻城和鶴峰4個縣,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社會撫養費案件881件,金額2594.01萬元;實際執行506件,金額僅為528.47萬元。
河北和江西還出現了拒不繳納現象。例如河北的清苑、河間、昌黎、欒城等4個縣,16611人拒不繳納或不全額繳納,占應征人數的68.77%,未繳金額占應征金額的58.14%。
45縣都有違規撥付現象
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曾發文規定,要求“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以及以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作為標準撥付計生經費”。
但45個縣全部違反了這一規定,向征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667.94萬元。
其中重慶的5個縣,將部分社會撫養費,向鄉鎮下撥財政補貼4.44億元。
普遍違規下達征收任務
各縣普遍違規下達征收任務,為完成任務指標,多縣借款墊付或虛增社會撫養費。
四川蓬溪、岳池2個縣的48個征收單位,從其他資金借款墊付或采用“空轉”方式,虛繳社會撫養費6300多萬元;江西部分征收單位,則虛開社會撫養費財政專用發票1426張,合計1983.23萬元,待考核過后,這1426張發票,全部被作廢核銷。(記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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