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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日(6月1日)起,石市住房局將針對五種房地產違規行為對轄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檢查,正在買房的您如發現相關問題,即可向石市住房局稽查大隊進行舉報。據悉,此次檢查中,有投訴舉報的項目將成為調查的重點。相關部門在檢查中如發現問題,則立即責令開發企業限期整改;嚴重違規的項目,將被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并立案調查;問題嚴重的,在處罰的同時還將公開曝光。
石市住房局提醒您,在買房之前一定要通過石家莊市住房局網站(www.sjzfgj.gov.cn)查詢合法樓盤信息以及開發商的開發資質,當然您還可關注每月住房局通過媒體發布的上一個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公示信息。
提醒
買房時可得留意是否遇到以下情形
是否存在擅自預(銷)售行為
具體包括: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證批準的范圍預售商品房,以認購(包括預訂、登記、選號等)或辦理VIP卡等各種形式,違規收取各類定金(訂金)或預售款性質的“誠信金”、“意向金”;不具備預售條件,擅自發布房地產廣告;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資質證書過期無效)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不具備資格的機構代理預(銷)售商品房。
是否存在捂盤惜售等行為
具體包括:是否按規定制定銷售方案;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是否及時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是否存在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惡意炒作行為。
是否存在銷售現場違規行為
具體包括:是否公示有關證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等;是否公開全部房源和價格,是否將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預(銷)售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是否采取虛假手段營造樓盤旺銷的氛圍、哄抬房價,或者縱容工作人員、雇傭他人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等。
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具體包括:房地產廣告中有關房地產項目名稱、面積、價格、用途、位置、周邊環境、配套設施等內容是否虛假;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采取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等。
是否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欺詐行為
具體包括:訂立合同前是否向購房人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條款;商品房買賣合同格式或條款是否有免除自己責任、加重購房人責任或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有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的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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