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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8月17日晚,從江縣司法局丙妹司法所聯合鎮(zhèn)綜治辦、派出所妥善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
韋某(男)與潘某(女)2014年1月按照當地習俗辦了“結婚”酒席,共同生活后生育有一兒一女。因“夫妻”二人鬧矛盾導致雙方分居,韋某與另一女子戀愛,現韋某提出“分手”,對子女撫養(yǎng)、共同財產分割等雙方產生分歧而引發(fā)矛盾糾紛。當事人于2021年8月16日和17日到從江縣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潘某要求韋某補償其86萬元,由于矛盾爭議較大,多次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了及時將矛盾糾紛就地化解,消除隱患,丙妹司法所聯合鎮(zhèn)綜治辦、派出所再次主持雙方調解。調解前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深入調查,通過聆聽,充分了解案情,掌握雙方的情感變化,根據雙方當事人表明的態(tài)度,工作人員從事理、人情、法律等角度對該起婚姻家庭糾紛進行了深刻的剖析。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向在場人員詳細講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關系篇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法條,并進行現場釋義。通過采用一對一方式,分別進行勸解疏導,同時積極征求當事人的調解意見、建議,依法提出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供當事人選擇。

經過3個多小時的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一起婚姻家庭糾紛得到成功調解,有效的避免了雙方矛盾的進一步激化。(吳東海、龍貴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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