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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交巡警支隊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年5月16日中午12時左右,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龍塔大隊來了一位女子,她剛一進門就說道:“是你們把我的車扣了嗎?你們一定不要放我的車呀。”先前,她的這輛車因違章被民警拖移并查扣,那為何她不讓民警發還呢?民警發現其中必有蹊蹺。

當事小轎車。渝北交巡警支隊 供圖
經了解,這名女子姓鄭,名下有一輛黑色轎車,當天車被拖移后她接到民警電話趕來。
原來,早在2013年5月初,她通過網絡平臺認識了想購買二手車的男子李某。經協商,她同意以5萬元的價格將那輛小轎車賣給對方,李某當場轉了5萬元給她,承諾將盡快過戶和承擔所需要的手續費用等。由于當時急需用錢,鄭女士同意李某的說法,雙方簡單簽署了一份協議,交換了身份證復印件后,李某直接把那輛車開走了。
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大約5個月后,鄭女士接到交巡警電話,告知她說她的車亂停亂放,需要她挪車和接受處罰。她這才了解到,之前賣出的那輛車還在自己名下,買方李某根本沒有過戶。
鄭女士馬上聯系到了李某,告知他必須盡快完成車輛過戶手續,李某滿口答應,但一直拖延時間,鄭女士工作忙也沒有在意。
然而,在接下來的5年時間內,鄭女士開始陸陸續續接到交巡警電話或手機短信,告知她車輛的違章信息或要求她挪車,這令鄭女士困擾不已。在這期間,鄭女士多次和李某溝通,剛開始李某還客客氣氣,而后態度陡變,最后他居然屏蔽了鄭女士的電話,直到完全消失。因此事系民事糾紛,鄭女士只能自行處理,她這幾年來多次尋找車輛都未找到。直至這次事發當天,她接到交巡警龍塔大隊電話時,因不知道又發生了什么大事,險些嚇癱,于是匆忙趕來處理。
民警查詢發現,那輛車已逾期5年未年檢,還有10多次違法行為(共被記20多分、罰款3000元)未處理。民警對車主鄭女士說,該車多次違法未處理將被依法扣留,直到該車實際車主李某前來將所有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否則不會放車,如果李某來取車,民警會第一時間通知她來協商解決。因擔心這輛車今后有可能還會涉及到其它的嚴重違法行為,民警建議鄭女士盡早過戶。她對民警表示感謝,稱到時候一定會通過法律程序將該車過戶。
民警希望該車現在的實際車主李某,盡快到交巡警違法處理室處理相關事宜。同時提醒車主說,進行二手車交易時,一定要立即過戶,否則很容易給自身帶來困擾,而一旦該車輛發生違法行為甚至交通事故,前車主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記者 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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