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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下午,行人如織的香港尖沙咀漢口道上,三位內地女游客拿著幾包“戰利品”邊走邊講:“奶粉還是比深圳的便宜。”其中一位拎著的購物袋里,赫然可見兩罐美贊臣奶粉。
“知道限帶奶粉政策嗎?”《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向那位媽媽級的游客問道。“知道,以后就多來幾趟唄。”她匆匆應道。
根據3月1日起實施的香港《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紤]到離境人士可能有自用需要,每名16歲或以上人士可攜帶凈重不超過1.8公斤(約兩罐)配方粉離境。
此即香港奶粉“限帶令”。而爭議最大之處,莫過于其懲罰力度:任何人若違反該條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悲慘世界》中的冉阿讓為了讓外甥吃上面包被判了5年,現實中的“拖粉族”為了給寶寶吃上好奶粉則可能坐牢兩年,這一規定迅速令港府坐上了輿論的火山口。
“重刑”并非僅針對奶粉
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向媒體介紹,過去兩天海關共拘捕了45人,包括26名香港居民、18名內地居民和1名持外國護照人士,檢獲奶粉總共178罐,此外還第一次檢獲兩盒各1.2公斤非罐裝奶粉。
香港海關3月2日檢控4名被捕人士,其中一名47歲男子已認罪,被判罰款5000港元,其攜帶的9罐奶粉被充公。其余3名被告的刑罰,法官已押后至3月5日判決。
上述被判罰款男子,向法官聲稱其從外國回來,攜帶的是在外國購得奶粉,對新條例并不清楚。黎棟國稱,該名男子攜帶奶粉確是在外國攜帶返港,并不是在香港購買,但依然受新條例限制。他認為,新條例宣傳已足夠,希望全部旅客都理解且遵守香港的法律。
盡管目前個案僅為罰款5000港元,但最高50萬港元的罰款和兩年監禁刑罰仍頗具震懾力。
罰款就算了,干嗎會坐牢——這是內地網民的主要疑惑與不滿。但事實上,香港特區政府絕非針對“拖粉族”制定了所謂的“嚴刑酷法”。
根據香港《進出口(一般)規例》,目前有多種物品受到同樣的法律制約,包括紡織品、除害劑、指定藥劑產品及藥物、指定的5種中藥材、未加工鉆石、許多化學品等。任何未獲得出口許可證之人輸出這些物品,均可在定罪后被罰50萬港元和監禁2年。
“配方粉”則通過這次的“修訂版”,即《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成為禁運物品“大家庭”中的最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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