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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訊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廣州市政府日前發布《關于開展廣州市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該通告的發布標志著廣州正式以土地總登記模式全面鋪開農村集體土地登記工作。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會因農村集體土地確權而合法化,廣州正在進一步研究如何清理、處理小產權房。
這次確權登記估計涉及廣州十區兩市800余個經濟聯社(行政村)。2003-2005年期間,廣州曾進行過一次集體土地確權工作,但只具體到“行政村”,而這次細化到“自然村”,細化程度估計比原來擴大10倍。
對于存在爭議的集體土地權屬,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分別填寫《土地權屬爭議原由書》,共同簽訂《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向爭議土地所在地的鎮(街)政府申請調查處理;屬單位之間的土地權屬爭議,向爭議土地所在地的區(縣級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查處理。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未經依法辦理用地報批和房屋報建的不予辦理登記。”
諸多小產權房會否借著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的東風趁機“轉正”?對此,市國土房管局總規劃師文靖表示,此次農村集體土地登記只對依法報批、報建得到許可的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登記,并不受理小產權房的登記。她還透露,廣州市正在進一步研究如何清理、處理小產權房,待成熟時即會對外公布。
據悉,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的申請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申請截止前,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依法申請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有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申請人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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