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41批次農產品
不合格情況的公告
(2022年第8期)
2022年9—10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組織對全省生產基地生產的蔬菜、茶葉、食用菌、水果、水產品、畜禽產品等15107批次樣品進行監督檢測,其中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41批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興義市貴州玖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鯉魚,經檢測發現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凱里市貴州鄉土糧倉農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雞肉,經檢測發現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龍里縣周洋興(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西紅柿,經檢測發現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龍里縣洗馬鎮團坡種養殖基地生產的1批次綠殼雞蛋,經檢測發現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甕安縣梁超(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絲瓜,經檢測發現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六枝特區陳富美(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辣椒,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萬山區蔣茂森(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紅辣椒,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玉屏縣永旭水果種植基地生產的1批次黃桃,經檢測發現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仁懷市三合鎮安居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生產的1批次水晶葡萄,經檢測發現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匯川區何光伍(養殖戶)生產的1批次雞蛋,經檢測發現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花溪區吳正蘭(種植戶)生產的3批次大白菜,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荔波縣玉屏水龍昌銘生態養殖場生產的1批次雞蛋,經檢測發現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羅甸縣蒙正勤(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平塘縣侯彬(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黃瓜,經檢測發現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印江縣吳佰勇(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青菜,經檢測發現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印江縣李太成(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絲瓜,經檢測發現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織金縣孔鑫(養殖戶)生產的1批次牛肉,經檢測發現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織金縣金龍鄉細木村合作社生產的4批次線椒,經檢測分別發現氯氟氰菊酯和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赫章縣華正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生產的2批次線椒,經檢測發現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從江縣顧主成(種植戶)生產的2批次小米椒,經檢測分別發現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從江縣孟成榮(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辣椒,經檢測發現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從江縣吳文兄(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辣椒,經檢測發現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黎平縣楊老杭(種植戶)生產的2批次小白菜,經檢測發現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四、三穗縣潘昌彬(養殖戶)生產的1批次雞肉,經檢測發現環丙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五、丹寨縣李世美(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六、丹寨縣楊勝花(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白菜,經檢測發現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七、榕江縣貴州聚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2批次雞肉,經檢測發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八、雷山縣楊昌學(種植戶)生產的1批次辣椒,經檢測發現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九、雷山縣苗家春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茶葉,經檢測發現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務川自治縣仡都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紅茶,經檢測發現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十一、桐梓縣貴州黔北富民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葡萄,經檢測發現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檢測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貴州省農業農村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貴州省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黔農發〔2018〕3號)等要求,已責成相關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公告。
附件1
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2022年第8期)
附件2
關于41批次農產品不合格檢驗項目的小知識(2022年第8期)
1.毒死蜱
毒死蜱別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結晶,具有輕微的硫醇味,非內吸性廣譜殺蟲、殺螨劑,在土地中揮發性較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毒死蜱在水果類(核果類)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3mg/kg。毒死蜱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2013年1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現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2.甲胺磷
甲胺磷是一種有機磷化合物,有劇毒,已列入國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農藥名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甲胺磷在茄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2003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現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322號》,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農藥在農業上使用。
3.乙酰甲胺磷
乙酰甲胺磷又名高滅磷,屬低毒殺蟲劑。乙酰甲胺磷在制劑儲藏過程中可能降解并產生高毒農藥甲胺磷,存在較大的質量安全隱患。《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酰甲胺磷在茄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
2017年7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現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552號》,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在蔬菜上使用。
4.氯霉素
氯霉素對骨髓造血機能有抑制作用,引起人的粒細胞缺乏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溶血性貧血,對人產生致死效應。
2019年12月27日,農業農村部修訂了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明確規定禁止氯霉素及其鹽、酯在所有食品動物中使用。
5.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種廣譜、高效、低殘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具有內吸、觸殺、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均為0.02mg/kg。
2002年5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現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規定克百威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葉、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上使用。
6.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砜霉素,是農業農村部批準使用的動物專用抗菌藥,主要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氟苯尼考在蛋(家禽)中不得檢出,在雞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
7.恩諾沙星
恩諾沙星屬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在魚肉、牛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
8.環丙沙星
環丙沙星屬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在雞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
9.烯酰嗎啉
烯酰嗎啉是一種新型內吸性專用低毒殺菌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烯酰嗎啉在絲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
10.噻蟲嗪
噻蟲嗪是一種全新結構的第二代煙堿類高效低毒殺蟲劑,對害蟲具有胃毒、觸殺及內吸活性,用于葉面噴霧及土壤灌根處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在葡萄(漿果和其他小型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
11.噻蟲胺
噻蟲胺是新煙堿類中的一種高效安全的低毒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辣椒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12.吡蟲啉
吡蟲啉是硝基亞甲基類內吸殺蟲劑,是煙酸乙酰膽堿酯酶受體的作用體,是新一代氯代尼古丁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吡蟲啉在辣椒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mg/kg。
13.啶蟲脒
啶蟲脒屬氯化煙堿類化合物,是一種新型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啶蟲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mg/kg。
14.辛硫磷
辛硫磷,是一種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辛硫磷在瓜類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15.菊酯類農藥
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等菊酯類農藥是廣譜性殺蟲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