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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
要求花花母親去買水,嫌犯關上了門
昨日下午5點,事發診所的卷閘門、玻璃門開著。
診所面積有20多平方米,外間擺著兩張簡易木桌和幾個凳子,上面灰塵較厚。里間木門鎖著,門頭上寫著“治療室”。
何飛回憶:“連續兩天治療,每次注射藥水前,他都會讓我出去買水,說藥很苦,給女兒漱口。”
何飛去幾十米外的商店買礦泉水,來回需六七分鐘。第一次買完水回到診所,何飛發現治療室的門關上了。
幾分鐘后,劉剛會把門開個小縫,向何飛要水,何飛便把水遞進去。
何飛說,花花一直以為劉剛是在給她治病,只是治病的方法很惡心。“感覺可丟人。”花花搓著手說,當時從嘴里吐出的東西“很臭”。
進展
案件已被移送到縣檢察院
每次,外間木桌上的電腦,總是很大聲地放著電影。
“現在想想,他肯定是故意的,不讓人聽見里面的動靜。”何飛說。
事情暴露當晚8點,何飛報警。目前,劉剛已被批捕,案件已移交到鄲城縣檢察院。何飛說,警方從治療室地上取到劉剛作案的“證據”。
昨日下午4點多,鄲城縣檢察院負責該案的檢察官說,目前,該案還在起訴審查,兩個月左右會提起公訴。
他透露,案情并不復雜,劉剛交代的事實,與花花的講述基本相同。
據悉,劉剛23歲,某衛校畢業,已經結婚且有孩子。其父親說,兒子有衛校畢業證,但沒有醫師從業資格證。
花花的父親認為,我國猥褻兒童罪的量刑較輕,且極少支持民事賠償。他找媒體報道此事,“是希望全社會對此關注”。 (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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