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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嘉興警方偵破了一起由12名非法收購、屠宰、銷售“病死豬”的跨省案件,銷售網絡涵蓋江浙滬三省市,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新豐鎮方面表示,非法收購病死豬一度讓管理者感到頭疼,他們唯有加大打擊力度。
一頭豬養到大,至少需要5包飼料,不算人工和時間,成本至少在150元以上。但現在的收購價行情是每頭200斤左右的豬只賣到600多元錢。 豬農洪偉說,現在賣豬基本都“虧本”,而以前,一些非法經銷商收購“病死豬”,個別豬農還可以以此“賣點小錢”。
“村子的確發生過將豬扔進河里,任其漂流的情況。”無論是村委會還是新豐鎮,都承認有發生“扔死豬入水”的事件,但無力實時監控。豬農洪偉說,死豬們如果想“入水”,必須要交通便利,比方說距離河道比較近,如果在家門口就更方便了。時機則要選擇清晨或者黑夜,沒人看到。
“要是誰家的豬舍里死了很多豬,誰還去收啊。”在金明看來,扔死豬入水不容易被發現,而且這種處罰方式相對成本要低。隨著非法收購死豬行為的杜絕,豬農容易想到“一扔了之”,因為“死豬一點用處也沒有,反而有很多煩惱”。
“如果要徹底根絕‘扔豬下水’,必須有償鼓勵‘回購死豬’。”金明認為,“比方說回購死豬獎勵10元,我想村子里的老頭老太們肯定喜歡做這個事情,沒什么不好的。”他提出這樣想法的根據是,既然養豬會污染環境,也必須獎勵保護環境的積極措施。
今年豬類產品宏觀銷售環境并不給力,新豐鎮正著手“縮減規模,提高質量”。對于村民的想法,鎮長沈云明認為,可能會予以考慮。
沈云明計劃在該鎮建立一個無害化處理中心,從死豬身上提取原料,可以用作肥料,也能制作肥皂,新豐鎮在經歷了30多年的“養豬業”發展后,環境面臨巨大壓力,養豬的密度已經超出了土地的承載力。
在死豬事件爆發后,新豐鎮方面計劃減“豬舍規模”,并且設置“豬舍控制區”,即距離民舍和河道一定距離內,不得從事養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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