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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利嘉海峽鞋城的經(jīng)營戶心里非常郁悶,原因是利嘉的霸王條款讓他們無法接受。2013年7月28日晚上,福州利嘉的商戶接到利嘉管理部門發(fā)出了的短信,內(nèi)容:下周起我司將對鞋城財茂倉庫無記錄房進行清理,請未簽訂合同租戶于7月29、30日(周一、二)兩天內(nèi)及時前往利嘉商貿(mào)城管理中心(利嘉海峽鞋城B區(qū)二層)進行倉庫確認,確認后統(tǒng)一安排合同簽訂時間。否則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利嘉商業(yè)管理公司。作為管理方利嘉公司也是無奈,他們是從商會哪里接手過來的,他們不是很清楚原來商會的負責人是怎么具體口頭說明的。相信這么多人的反對與不同意見,那么商會、管理方、經(jīng)營戶是否有個共同點呢?
在10天前左右,利嘉倉庫的簽訂合同受到大部分商戶的抵制,原因非常多。所謂合同就是雙方協(xié)商的結果才叫合同,否則就是不公平條款,就是霸王條款。國家明確規(guī)定任何霸王條款都不受國家有關部門認可與保障。原因是平方面積問題、押金、水電等等多種問題。廣大鞋城商戶希望媒體與相關部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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