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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網站關于“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張銳受賄案”的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通報
新浪財經訊 審計署去年年末在其網站上通報,原財政部國庫司副司級干部——國庫司國庫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張銳在去年年中被判決為死緩。據媒體報道稱,近期債市的系列調查,緣于張銳案。
2012年12月28日,審計署公布“2012年第35號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署移送至2012年底已辦結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原副主任張銳受賄案”排在公告首位。
審計署稱,“審計署2010年在財政審計中發現,2007年至2010年,張銳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在國債承銷業務中獲取不當利益,并從中收受巨額賄賂。2010年12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財政部查處。201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銳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計署官方網站于2012年12月25日發表由審計署廣州辦的劉升華撰寫的《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丙類賬戶監管問題研究》,系統地探討了銀行間市場丙類賬戶交易的對敲、代持、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異常交易行為及風險,并提出相應的完善監管的政策建議,被債券業界認為是最深入全面的丙類賬戶監管研究的文章。
據媒體報道稱,近期債市的系列調查,緣于張銳案。
2010年底,張銳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雙規,起因是在國債招標中舞弊。
媒體報道稱,張銳罪行還涉及利用丙類戶倒賣債券。
據媒體報道,張銳和其妻開了一家投資公司,用丙類戶倒賣短券、中票等,被查當天,這家投資公司的賬戶中有5億多元的大額資金進出。
張銳,1965年生人,供職于國債司多年,此前一直在國庫司國債發行兌付管理處負責國債的發行和兌付,于2010年9月擢升為國庫司這一副司級職位。
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及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同時也由國庫司負責。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業務上由國庫司負責指導,是財政部門審核、監督財政資金收付工作的延伸。
國庫司職能包括,提出并擬訂國家金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中央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并編制中央、地方、全國決算;匯總行政事業單位決算;統一管理中央財政的銀行開戶;統一管理和審批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和備案;研究政府國內債務政策,擬訂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研究國債市場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張為 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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