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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及黃平縣重大戰略和特殊崗位需求,經黃平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于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20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黃平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黃平縣生源或截止2012年6月14日落戶本縣滿兩年以上人員);
2、黔東南州外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報名時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戶籍不限(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2年6月14日>需滿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截止2012年6月14日在黃平縣服務(任職)期須滿一屆(一個聘期)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6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放寬到40周歲(197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和45周歲(196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2年6月14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詳情見后)。
2、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10日—6月13日;
網上報名地址:http://119.1.207.7:7001
現場報名時間:2012年6月14日—6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現場報名地點:黃平縣就業局(縣湖里中學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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