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微博辱罵他人致其抑郁 賠償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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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1/10/14 9:20:20 來源:揚子晚報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各種社交網站多了起來,這些社交網站可以發帖,可以放照片,可以發評論,交互性極強,得到很多年輕人的喜愛。然后,社交網站的公開性和即時性,也給這些年輕人帶來了困擾。近日,南京一家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因在微博上罵人引發的名譽權糾紛,一家公司的女職員因懷疑女同事與其前男友交好,在微博上謾罵對方,結果被告上法庭。經過調解,這名女職員刪除了相關謾罵的內容,并給付了7000元作為賠償。
本是一場平常的戀愛分手
男友說“跟你在一起真的有點累”
余敏是東北人,前兩年大學畢業后,在南京一家公司找了份辦公室文員的工作。還在大學的時候,余敏就談了個男朋友李進,畢業后,李進也在南京找到了工作。平時,李進經常到公司來等余敏下班,一來二去就認識了余敏的女同事方紅。方紅和余敏在單位關系不錯,兩人沒事時會一起逛街買買衣服和小掛件小首飾之類的東西,有時還會一起吃吃飯。李進去接余敏的時候,有時也碰巧會撞上兩個女孩約好的飯局,并一起加入進去。時間長了,李進和方紅也熟悉了起來,互相留了對方的聯系方式,不時在網上聊聊天。
“情人總分分合合”,就像王力宏的歌里唱得那樣,余敏和李進這對戀人,也走上了分手的路。“跟你在一起,我真的感覺有點累,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分手是李進提出來的,李進說,余敏脾氣太大,總覺得自己對她好是應該的,只要有一點點要求沒得到滿足,就沖著他大發脾氣,非常任性,有時候弄得自己臉都沒地方擱。大學的時候,生活沒有壓力,生活環境也比較單純,李進一般都是拼命地哄余敏,換來美人一笑。但工作之后,隨著工作壓力的增加,以及社會閱歷的豐富,李進漸漸失去了以往的耐心,和余敏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
分手后她一度情感受創
李進是突然提出分手的,態度十分堅決,這讓一向自傲的余敏驚慌失措,一時間方寸大亂。“我錯了,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鬧了”,李進說出分手兩字之后,余敏放聲大哭,求李進不要分手。“我實在是太累了,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覺得你現在說得再好,將來還是會控制不住朝我發脾氣的,我不想在錯誤的路上繼續下去了,否則將來傷害更大。”最終,李進還是堅決地和余敏分手了。
對此,余敏后悔不已,覺得自己以前不該對李進發脾氣。分手后,余敏一度情緒很低落,工作也不太上心,整天心不在焉。為了分散注意力,她約方紅出去逛街吃飯的頻率更高了,為的就是盡快忘記心靈的傷痛,而方紅也盡力安慰余敏,戀愛分手是很正常的事,勸她看開一點,不要太難過。
微博上仍關注前男友動態
卻因“微博關注”懷疑閨密“挖墻腳”
和很多年輕人一樣,余敏也喜歡上時下一些流行的社交網站,這一年多來,更是迷上了微博這種全新的網絡媒介。發帖、轉帖、看評論、上照片,這些都是余敏喜歡做的。
失戀之后,余敏還是時不時地登錄微博,打發無聊時光。而她雖然和李進分手了,但和李進在微博上的互相關注關系仍然沒有解除,她有時還會進入李進的頁面,去看看李進的動態。
漸漸地,余敏發現了一些她所認為的“異常”,那就是,李進和方紅的互動在增加,兩人經常互發評論,互相轉帖,說一些俏皮話,而再回頭看看自己的頁面,雖然方紅不時會來評論一兩句,但李進卻一個字的評論都沒留下過,對此,余敏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看到他的留言怒罵閨密是“小三”
今年3月某日,余敏又一次進入李進的頁面瀏覽,無意中看到了李進在前一天晚上給方紅的一個評論回復,“以前就覺得你人不錯……”。看了這條之后,余敏只覺得一股氣順著兩肋往上竄,不由自主地抓起鼠標“啪”得一聲猛拍在桌面上。“怪不得李進要和我分手,原來都是這個狐貍精在里面干的好事,還假裝安慰我在背后撬我的墻腳,我一定要和她算賬。”
隨后,余敏進入方紅的頁面,在她的照片帖子下面發評論,罵她“裝13”,“狐貍精”、“小三”,“破壞別人感情”,是“無恥的第三者”。
余敏的謾罵很快在公司掀起了一些不大不小的波瀾。公司里很多年輕人都上社交網站,而且都彼此加了關注,能夠看到對方的動態更新及帖子的評論等內容。他們在方紅的帖子下面看到了余敏的評論后,開始在背后對方紅議論紛紛。
方紅雖然沒有聽到當面的議論,但一些關系好的同事,會把聽到的議論告訴方紅,“他們現在都認為你真的是小三”,這讓方紅感到十分難堪。面對同事異樣的目光,方紅覺得是莫大的侮辱,因為自己和李進就是普通朋友關系,從來也沒有破壞過李進和余敏的感情。
“罵戰升級”最終賠錢收場
閨密說她注冊“馬甲”惡言攻擊
羞憤之余,方紅決定將余敏告上法院,通過法律為自己討一個公道。今年5月,法院受理并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方紅提交了自己在該微博網站收集、并經過公證的電子證據,認為這些證據證明余敏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使得同事對自己產生了誤解和偏見,在單位的社會評價降低,精神上遭受極大的壓力和痛苦,要求余敏不要繼續在網上攻擊自己,將以前發在網上的評論刪除掉,向自己進行書面的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6萬元,此外,還要支付公證費、律師費并承擔訴訟費。“余敏不但用同事都知道的網名罵我,還注冊了另一個大家不認識的‘馬甲’,對我進行惡毒攻擊,讓人感覺說的都是真的。”
她說閨密也回罵了自己
對此,余敏辯稱,自己的確在網上罵過方紅,但方紅并不是沒有回擊,她也罵過自己。“一個和方紅關系比較好的同事在那挑事,方紅就和我對罵,罵我‘潑婦’、‘被人拋棄的破鞋’”,余敏說,方紅的證據里只保存了對她自己有利的,不利于她自己的都刪除了。事實上,方紅也有過錯的,因為雙方都有謾罵的行為。至于方紅所說的那個“馬甲”,并不是自己,至于是誰,她不知道。對于方紅要求的精神損害賠償,方紅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而且,自己并沒有給方紅造成嚴重的后果,也就是幾個同事知道而已。“我在這件事件中也有精神損害呢。”余敏說。
為了證明自己的精神損害,方紅提供了一份醫院的病歷,“那段時間,我吃不下睡不好,精神瀕臨崩潰,最后不得不到醫院去看精神科醫生。”但是,余敏認為,方紅的抑郁癥病歷,并不能證明其癥狀就是自己的謾罵引起的,引起抑郁癥的原因有很多,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無法得到明確證明。法官說,“男孩女孩戀愛分手是很正常的事,建議原被告雙方之間都理性冷靜地看待這件事,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官的建議下,余敏和方紅最終達成了協議,由余敏一次性賠償方紅7000元,并刪除有關謾罵的內容,了結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