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正常執(zhí)法就是把人打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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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1-12 11:03:30 來源:黔東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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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每天最大的愿望——城管別來)
◎本港評論 廖強
近日,河南項城市一位54歲的三輪車夫疑為被城管毆打致死。因涉嫌無證運營,三輪車夫受到城管的查處,并遭到毆打,送到醫(yī)院后不治身亡。對于車夫之死,負責城管的項城市公用事業(yè)管理局副局長稱城管是正常執(zhí)法。(《河南都市報道》 1月10日)
網(wǎng)絡上曾經(jīng)流行著這樣一種說法:“現(xiàn)在的家長嚇唬小孩子,既不用說大灰狼,也不用說虎姑婆,只用說一句‘城管來了’,小孩保證聽話。”城市執(zhí)法者,一個多么響亮的名號,多少年來一直處在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打人、砸攤、搶東西已經(jīng)成為了他們的日常工作,也難怪現(xiàn)在打死了人,還能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正常執(zhí)法”。
土匪、流氓、強盜,看看老百姓們對城管的評價吧,如果我們的“城市執(zhí)法者”,真的是依法行使職權,為什么你們的社會評價會如此低劣?動不動就打人,哪怕對方是年邁的老人;動不動就搶東西,難怕你們搶走的是一家人唯一的生活來源。這樣的執(zhí)法手段,到底是依的什么法?你們手持人民賦予的權力,打著美化市容市貌、維護社會秩序的旗號,干著類似于“殺人放火”的勾當,卻還叫囂著自己是正常執(zhí)法。難道城管的正常執(zhí)法就是把貧苦的百姓往絕路上逼,甚至把人打死嗎?
城管體制的改革已經(jīng)刻不容緩,筆者認為很有必要把“城市執(zhí)法者”改為“城市服務者”,為人民服務是黨和政府的宗旨,面對那些為了生活四處奔走的窮苦百姓,我們要做的絕不是“趕盡殺絕”,而是積極引導,設法為他們提供固定的場所甚至是工作,讓他們的生活的到保障。需知,和諧社會的構建,絕不是在城管棍棒下打出來光鮮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