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法院成功調(diào)解一起小學生溺水死亡理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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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9/7 11:15:09 來源:黔東南信息港
本港訊 (王華傳 記者 劉仙)近日,凱里市法院通過正確的訴訟引導(dǎo),以調(diào)解方式成功審結(jié)了一起小學生因溺水死亡而引起的死亡保險金理賠案件。
今年6月20日下午,凱里市灣水鎮(zhèn)里仁小學三年級學生吳永春,在重安江里仁村小翁當河段游泳時不幸溺水失蹤,一直未找到其尸體。因其已于2008年9月1日在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投了“學生平安保險計劃”保險,故其家人依保單約定要求該保險公司支付其死亡賠償金7000元。因未見到死者尸體,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8月25日上午死者的父親吳國進來到凱里市法院,欲申請宣告其子吳永春死亡,法院在審查其提交的證據(jù)材料時認為該證據(jù)足以證明其子吳永春已死亡,可直接起訴保險公司要求其支付死亡保險金。
于是,吳國進到凱里市法院起訴該保險公司,凱里市法人民院受理該案件后,于當天下午向被告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送達了《起訴狀》等相關(guān)材料,同時向該公司負責人釋明了該案的法律規(guī)定和事實依據(jù),并向該負責人說明因公司未能就吳永春的死亡及時進行理賠,已影響了灣水鎮(zhèn)片區(qū)學生的情緒。
公司負責人當即表示該案可由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第二天上午十時,凱里市法院在該公司會議室召集當事人進行了調(diào)解。通過認真細致的釋法明理,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協(xié)議,被告當即支付了7000元的死亡保險金給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