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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縣人民群眾新春佳節更加歡樂祥和、幸福安康,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2026年春節期間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城區域禁止燃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五(共四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止燃放。
二、以下場所全天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文書樓、飛山廟等文物保護單位;
2.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單位;
3.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及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山林、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6.醫院、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7.影院、超市等人群密集區;
8.居民住宅樓道內等;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及其周邊具體范圍,由有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
三、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按照燃放說明以正確、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預警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國家、省、州統一組織的考試期間,考場及周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區域內及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禁止在建筑物、構筑物內及屋頂、陽臺向外投射、拋擲、懸掛燃放。
(六)禁止向人群、車輛、航空器、建筑物、樹木、地下管網、燃氣設施、窨井和人員密集場所投射、拋擲煙花爆竹。
(七)禁止在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外30米范圍內燃放爆竹等地面類產品,80米范圍內燃放組合煙花等升空類產品。
(八)燃放煙花爆竹需遠離禁止燃放區域燃放,選擇空曠、平坦、無易燃易爆物品、無遮擋物的安全地,并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九)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十)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理并安全處置燃放廢棄物。
四、違規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本規定,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相關要求
廣大干部職工和市民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和社會公德。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監督,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或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舉報電話:
縣公安局:0855-7223236
縣應急管理局:0855-7222266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0855-7225688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55-7221476
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錦屏分局:0855-7227098
錦屏縣公安局
錦屏縣應急管理局
錦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錦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錦屏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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