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公布忻州市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27名公職人員和25名相關企業人員。
2021年6月10日7時20分許,山西省忻州市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3935.95萬元。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全力做好人員搜救和事故處置等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成立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全面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同時,國務院安委會對該起事故進行掛牌督辦。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調閱資料、人員問詢、專家論證等,查明事故經過、原因。調查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違規開采主行洪溝下方保安礦柱,造成主行洪溝塌陷,降雨匯水徑流沿塌陷坑進入采空區,與未徹底治理的采空區積水相匯,積水量迅速增加,水壓增大,突破違規在1310m水平采礦作業形成的與1320m采空區之間的薄弱巖層,導致透水事故發生。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有關地方黨委政府、部門、企業存在的問題,厘清事故責任,并針對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事件回顧:
6月10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代縣大紅才鐵礦4號斜井發生透水事故,井下有13人被困。
6月16日晚,記者從山西省忻州市代縣大紅才鐵礦“6·10”透水事故現場指揮部獲悉,經過6天多的緊張救援,13名遇難礦工的遺體全部升井,事故救援工作結束,事故調查工作隨即展開。
6月18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山西省政府分管負責人和山西省應急廳、忻州市政府、呂梁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6月22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因忻州市代縣大紅才鐵礦“6·10”透水事故,當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鐵礦實際控制人陳某、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總經理郭某、安全生產礦長申某等15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忻州市、代縣黨委已對代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企業所在鎮黨委書記和鎮長以及代縣應急部門分管
領導免職,對忻州市應急部門分管
領導停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