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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月9日上午,貴州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七支隊十四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G60滬昆高速K1664 600下行線(凱里市開懷街道掛丁村境內)時,發現一名男子肩挑重物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步行,十分危險。為確保安全,執法人員立即停車準備予以勸離。但得知實情后,執法人員暖心護送,還自掏腰包給該男子購買了回家的車票。

經詢問,該男子系劍河縣人,自稱在凱里務工沒有結到賬款,身無分文,沒有錢購買車票,才萬般無奈選擇徒步高速回家過年。為證實該男子所言真假,執法人員立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核實,并請其展示微信零錢和撥打電話求助。原來該男子的微信中沒有一分錢,手機也已經欠費停機。而此路段距離該男子目的地劍河縣城走高速都還有近50公里,如果將其勸離高速,該男子只有選擇徒步國道或小路繼續前行,勢必會讓其回家的路越走越困難,無疑是雪上加霜。

考慮到該男子的實際情況,執法人員當即決定開車送其一程,通過最近的高速出口將其安全送抵臺江客車站,然后再拿錢給該男子購買了前往劍河縣城的車票,讓其順利回家。
在護送過程中,執法人員對該男子擅自進入高速公路步行的危險行為予以批評教育,并警示其下不為例。

在此,執法人員提醒廣大群眾:高速公路上的車速普遍很快,一旦行人在路邊行走或從中間隔離帶穿出,經過的車輛很難及時剎車或避讓,還容易引發車輛追尾等嚴重事故。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候車和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也都是對生命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如果因此發生了交通事故,行人一方所受的損害往往最嚴重,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應負主要以上的事故責任。廣大交通參與者必須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上下車。 (粟多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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