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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六大隊民警在榕江北收費站開展日常執勤活動時,查獲一輛嚴重超員的營運客車,該車核載19人、實載31人,超員人數多達12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6月4日下午,在榕江北收費站,一輛紅色的中型客車緩慢駛出,執勤民警透過車窗看到車內人頭攢動,懷疑該車可能存在超員的違法行為,隨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這一檢查,果然發現車內除了座位上已經坐滿乘客外,過道上還站著、蹲著不少人,其中還有一部分是小孩,民警在收集完違法證據后,執勤民警立即聯系車輛,將超載的乘客轉運。

據了解,駕駛員李某當天駕駛這輛車牌號為貴H26XX8的中型營運客車為榕江縣城發往朗洞的固定班線班車,當時正由榕江縣朗洞鎮出發,沿劍榕高速行駛,準備前往榕江縣城,中途分別上了幾次客人,都是沿線要前往榕江縣城去趕集的村民,導致了車輛嚴重的超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李某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及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同時還因駕駛機動車有嚴重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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