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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與吳某系初中同學,自由戀愛后于2020年8月按照農村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未辦理結婚登記,共同生活數月后,雙方產生矛盾,后吳某不愿再與楊某共同生活。楊某以舉辦結婚酒席、支付彩禮、購買首飾等花費十余萬元為由,起訴至岑鞏縣人民法院水尾人民法庭,要求吳某返還“彩禮”等費用。

法官了解情況后,為及時妥善化解該糾紛,立即聯系了水尾鎮綜治辦工作人員,共同對該起糾紛進行化解。在認真聽取雙方對彩禮返還問題的陳述及意見后,分別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法律的相關規定,引導雙方平復情緒、換位思考。在法官和綜治辦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最終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吳某自愿退還楊某彩禮320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至此該起婚約財產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岑鞏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切實發揮人民法院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的作用,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把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為糾紛當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便捷糾紛解決渠道, 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司法獲得感。(白俊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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