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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是一件李法官近日著手辦理的離婚糾紛案件。為促成原、被告雙方庭前調解,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的特殊性,李法官多次以電話形式與二人溝通,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但被告李某某卻提出:“我不想看到她(原告),你們拿調解筆錄過來找我簽字就行了。”
隨后,李法官一行驅車前往被告所在的村寨,到達其家門口后,李法官便向路人確認:“這里是不是楊某某家?”,話音剛落,就撞見了被告沖出家門、咄咄逼人的怒狀。他手提斧頭喊道:“你們帶錢來了嗎?”“什么錢?”“我要她(原告)支付兒子的撫養費。”“你在電話里并沒有要求支付撫養費,你可以放下斧頭我們好好說。”“不拿錢來是吃斧頭還是什么?!”“如果你要求支付撫養費你也可以好好跟我們說清楚,把你的要求都跟我們說明,我們再跟對方溝通,希望你們雙方能夠協商解決。”“你們偏袒她,不拿撫養費給我!”一番對話后,被告直接把斧頭扔在房前磚頭上轉身摔門進家。面對突如其來的“閉門羹”,李法官一行面面相覷。因為來之前被告已在電話中答應離婚,兒子由其撫養且不要求撫養費,原告任某某放棄財產分割,現在他卻突然改變心意。

圖為“對決”現場
正當李法官一籌莫展之際,被告家中還不時傳來砍東西、摔東西的聲響,十分瘆人。李法官想,來都來了不能無功而返,被告之所以有這樣過激行為,確實可以看出夫妻二人感情不合,現在最大的分歧就是子女撫養費問題。“你再仔細看下我們的材料,我們并不是偏袒她一方,可能之前在電話上溝通不夠清楚,你可以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們……”“現在你居住的房子是你們婚后共同修建的吧?原告任某某提供的證據材料上說你們雙方有14萬元的存款存在你的賬戶上,孩子現在已經16周歲了,兩年的撫養費算下來沒有多少,財產一人一半對你來說損失比較大……”“我們做了工作,原告已經同意放棄分割財產。”……李法官和書記員小張輪流向屋子喊話,摔打聲逐漸停息。
“如果你不太明白我們說的,或者不太相信我們,你可以找一個懂一點的親戚朋友來跟我們講。”話畢,門吱呀一聲開了。被告楊某某把他的手機遞給了李法官,“這是我兄弟,你跟他說一下吧。”于是,李法官耐心地將原、被告的財產、子女撫養情況及財產分割等法律法規向他兄弟一一闡明。隨后被告接過手機與其兄弟溝通。“我同意離婚,撫養費也不要了,剛才是我不了解情況,有些冒犯,對不住二位了”。書記員小張拿出調解筆錄給楊某某看:一、原告任某某要求離婚,被告楊某某同意。二、原告與被告的婚生兒子楊某一由被告撫養,原告自愿放棄共有財產房屋一棟及存款的分割,原告享有的份額折抵兒子的撫養費。“可以了,拿給我簽字吧。”被告楊某某臉上浮現了釋然的微笑。
古人云:繩鋸木斷,水滴石穿。面對持斧對峙的“硬核”被告,李法官二人并不退縮,而是耐心釋法明理,最終妥善調解了這起離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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