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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10時許,普定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報案稱:其位于普定縣穿洞辦可處路倉庫內存放的移動上網終端設備多次被盜,造成30余萬元損失。接到報警后,該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通過詳細的現場勘查、走訪調查,民警發現倉庫門窗完好無損,犯罪嫌疑人可能系采取技術開鎖的方式,進入倉庫行竊,且手法老練,現場未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物證線索。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通過對案發附近的海量監控視頻進行比對分析,發現在案發時段內,有一名男子下車后一直撥打電話,來回徘徊形跡可疑,進一步視頻追蹤后,發現該男子將一輛白色轎車停放在大貨車旁邊,疑是搬運東西,最后駕車離開。
民警通過對該車輛信息及軌跡分析,鎖定車輛駕駛人蔣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綜合上述情況,民警進行深入分析,掌握了他的信息:蔣某,普定縣定南辦人,2018年在移動公司上班,2019年4月份離職,熟悉移動設備用途及倉庫管理情況。
8月19日晚,民警在普定縣定南街道人民路將蔣某抓獲,經過連夜突審,蔣某供出其同伙張洲某,次日民警在王家灣將張洲某抓獲。

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理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蔣某離職后,在網上看到有人收購移動上網終端設備,想到自己在移動公司上班期間,熟悉倉庫存放設備及安保情況,便起了賊心。他先后6次流竄到移動公司倉庫門口踩點,偽裝成倉庫管理員、負責人,請求開鎖公司打開倉庫門,得手后喊來同伙張洲某,實施盜竊。目前,兩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開鎖公司屬于特種行業,從業人員須在公安機關審批備案,根據《公共安全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中規定,開鎖前,申請人和開鎖人要到轄區派出所登記,核對雙方信息、出具證明后,由物業管理人員和社區人員在場,才能開鎖。開鎖人員不按正規程序開鎖,客觀上等于幫助了犯罪分子,損害了居民權益,住宅所有人可告其侵權。如果居民遭受重大損失,根據《刑法》,開鎖公司要承擔非法侵犯他人住宅、毀壞公私財物,甚至是盜竊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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