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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對全州“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1月10日,我州召開全州“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潘黔昆主持會議,會上,州農委代表州“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全州“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推進情況,州國土資源局就全州“農地非農化”清理整治推進情況發言,州“大棚房”領導小組組長、副州長吳坦做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以堅決的態度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事關耕地保護紅線,事關糧食安全底線,事關農民權益乃至鄉村全面振興大局,是守紅線、守底線的重大行動,也是必須確保完成的政治任務。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從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高度,充分認識抓好“大棚房”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肅性,從速推進清理整治整改,堅決完成好國家和省的這項政治任務。
二是再次組織開展“大棚房”清理排查“回頭看”。各縣市要迅速開展底數再核工作,對照“大棚房”三類(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問題清理范圍,進行拉網式排查清理,切實摸清底數,堅決避免和杜絕漏報、瞞報,確保在2019年1月12日前完成再次開展清理排查工作,同時,要將清理排查貫穿始終,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是準確把握政策,科學甄別研判,分類排查清理整治。把握好政策界限,區分問題性質,細化整治標準,視具體情況進行甄別判斷,屬于“大棚房”問題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拆除,盡快回復耕地生產功能,不屬于“大棚房”集中整治范圍的農地非農化的違法違規行為,也要依法依規定納入國土部門違法違規用地問題日常監管,依法依規進行整治整改。總之,就是要把握好政策要求,拿捏問題尺度,不搞“一刀切”。
四是全面徹底整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對已經排查出來的“大棚房”違法違規問題,涉及縣市要進行深入研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治專班,以2月28日為整治整改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加快整治整改進度。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問題,清理整治后,按照“誰破壞、誰恢復”原則全部退房還地,恢復用地功能。如有享受財政補助項目等情況的,要堅決追回。同時,要按照整治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工作標準、責任落實等,強化對“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確保清理整治工作按時完成并取得實效。
全州“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協調推進小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分管副縣長、縣農業局相關負責人共46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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