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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教師究竟為什么討薪?這個問題只有兩個答案可以選擇,要么是因為被欠薪,要么就是無理取鬧。當地警方的通報只說教師上訪是因為“待遇發放等問題”,并沒有交代到底有沒有欠薪。當地政府的通報則稱:“本次集訪訴求為‘要求發放一次性獎勵’。經調查,金安區、裕安區沒有出臺‘一次性獎勵’政策,區直機關及區屬事業單位均未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安區、裕安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資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中小學教師工資,沒有拖欠教師工資。”說得很清楚,即六安不存在欠薪問題,言外之意是教師無理取鬧。
其二,究竟是誰在撒謊?既然當地政府聲稱沒有拖欠教師工資,則此次教師討薪事件就屬于惡劣的造謠和非法聚會事件,有關部門就應該把所有參與上訪的教師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但通報又提到此事的一個處理意見為“市、縣領導深入全市所有中小學開展大走訪活動,了解教師工作、生活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學校和教師提出的有關問題”。這就奇怪得很,如果教師討薪純屬胡鬧,那么,還有什么必要“研究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呢?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其三,究竟是誰在睜眼說瞎話?以上只是推測,并非“實錘”,但中國新聞周刊的相關報道,則證實當地政府不止撒謊,而是睜眼說瞎話。報道稱,這不是安徽省第一次發生教師討薪事件。2017年11月8日上午,安徽巢湖四中等學校約80名教師到巢湖市政府集體上訪,要求與當地公務員同等享受“一次性工作獎勵”。
當時,巢湖市市長接待了上訪教師代表,并表示會充分吸納教師的合理建議,給予妥善處理。安徽省教育廳曾給該省省政府寫了一個報告,報告顯示,安徽全省已有13個市發放了一次性工作獎勵。據安徽省教育廳另一份數據顯示,六安市包括市直、三個區和四個縣在內的全部教師,截至彼時,并沒有發放一次性工作獎勵。報告說,“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這是《教師法》明確規定的,一次性工作獎勵的發放直接關系廣大教師的切實利益,目前因個別地區處理不妥,已成為影響中小學教師隊伍穩定的突出問題。”安徽省時任副省長在這份報告上批示:請教育廳高度重視,指導各地穩妥處置。會同人社等相關部門,研究類似情況關于教師獎勵的區別指導意見,依法依規處理。
上述報道直接打了六安政府的臉,其所謂“金安區、裕安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資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中小學教師工資,沒有拖欠教師工資”純屬睜眼說瞎話!
其四,教師究竟有沒有被打?警方的通報稱,“公安機關對少數行為違法人員依法帶離現場”,但所謂“帶離現場”究竟是如何帶離,到底有沒有打人,并無交代。通報還稱,“在執行警務過程中,如果民警有毆打教師的行為,我們誠懇歡迎當事人幫助指認舉報,我局將依法嚴肅處理。”有網友則表示:“執法儀呢?出警不帶執法儀違法嗎?”“不敢公布錄像就難免會讓人有想法”“拿手機拍攝沒有說話都被人抓,為什么拍都不讓呢?”
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走紅的“教科書式執法”。日前,一段上海某地民警執法視頻走紅網絡,被網友稱贊為“教科書式執法”。警方在檢查一輛無牌照汽車時遇當事人不配合,進而分步驟采取強制措施將涉事人員制服。現場處置完畢后,執法人員與圍觀拍攝者的交流亦算平和,告知圍觀拍攝者“你拍可以,但不能斷章取義”。相對而言,六安警方則沒有“拍攝自信”,既不允許別人拍,不允許別人上傳,自己也不按要求使用記錄儀,卻又故作姿態地表示“歡迎當事人幫助指認舉報”,真是夠“作”的。而當地政府通報則稱“在帶離過程中,少數公安民警執法方式簡單粗暴”,那么,“簡單粗暴”是否就等于“打人”呢?仍然沒有說清楚。
其五,究竟誰違法?既然安徽省教育廳已經指出,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這是《教師法》明確規定的,那么,六安沒有落實《教師法》的要求,還拖欠教師“一次性工作獎勵”,那就是違法。警方執法“簡單粗暴”,也可能違法。那么,為何不把違法的嫌疑人控制起來呢?難道法律只是擺設?
其六,教師該不該談錢?關于此事,居然有部分網友認為教師應該“知足”,有的說“現在老師的工資已經很高了,待遇又好,假期還多,別不滿足吧”有的說“不愿干可以辭職啊?教師工資還低?”這些謬論無非是說,教師就應該“無私奉獻”,“談錢就俗”。倘若有教師反駁說,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資,你是否也該知足或者辭職呢?他必然會說,本來屬于自己的錢怎么可能不要?如果你再問為什么他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卻要教師接受?他肯定又說,誰叫你是教師?傻子才當老師!說到底,有些人并不覺得教師崇高,而是認為教師“活該”罷了。
總之,繼“班主任試喝牛奶”風波之后發生的“六安教師討薪事件”,反映了教師地位并不高,教師權益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教師法也沒有“硬”起來,“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還很遙遠。但愿此事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不安”,并得到依法依規處置,還教師一個公道,給社會一個交代。(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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