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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3月14日,筆者從黔東南州人社局獲悉,黔東南州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每人每月117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44元,上調168元。
據悉,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8年3月1日起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失業金標準統一從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提高至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現行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每人每月1680元的80%計算,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將由每人每月117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44元,上調168元,增幅14.29%。
根據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于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據統計,截止目前該州參加失業保險人員750人,今年3月將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100余萬元。(趙光艷 龍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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