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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葉敏)10月15日,從黔東南州2017年第四季度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截至9月底,全州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補償比達58.2%、住院補償比達67.37%,同比提高0.26%、1.8%,全省排名第一;大病保險補償6.15萬人次,大病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兩項政策合并新農合住院實補比達77.48%;精準扶貧對象69.23萬人,獲得救助9.2萬人次,精準扶貧對象經“三重”醫療保障救助后政策范圍內保障水平達93.85%,超過省規定的工作目標90%;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慢性病救助補償2.91萬人次, “四重醫療保障”政策范圍內補償比達100%,實際補償比達97.5%,有效解決了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完善基本醫保補償政策。對農村貧困人口實施門診不設起付線,縣域內住院不設起付線,取消經轉診到縣域外住院起付線;提高貧困人口門診、住院補償比5%,鄉、村醫療機構門診補償比達75%,鄉、縣、州住院補償比達95%、85%、70%。
完善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對農村貧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由原來的6000元下調至3000元;提高大病保險各費用段補償比10%,1-10000元補償比60%、10001-30000元補償比70%、30001元以上補償比90%;取消大病保險50萬元封頂線。
穩步推進醫療救助保障工作。對計生“兩戶”家庭成員,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償后剩余部分,由計生利益導向資金按50%的比例給予救助;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80歲以上老年人、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休老職工、艾滋病和艾滋病機會感染者、家庭經濟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重度殘疾人、因醫療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特殊人群,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償后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頂線內按60%、70%、100%的比例由民政醫療救助基金給予救助。
創新實施慢性病醫療救助保障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州范圍內全面推開實施《黔東南州提高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慢性病醫療救助保障水平實施方案》,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醫療保障”制度基礎上,創新建立了財政兜底的慢性病醫療救助“第四重”醫療保障制度,對高血壓病等29種慢性病和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24種重大疾病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100%,目錄外藥品按45%-70%比例扶助,封頂線每人每年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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