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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2月2日電 記者從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河南近日對44家存在風險隱患的藥品批發企業負責人進行了集中約談,向這些企業寄發了風險告誡信,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被約談的44家企業存在主要問題包括:部分批發企業向藥品零售企業、診所銷售藥品未做到開具銷售發票且隨貨同行,對藥品的來源去向不能有效追溯;部分企業購銷藥品時,證、票、賬、貨、款不能相互對應一致,藥品未納入企業質量體系管理;部分企業倉庫配備的溫濕度監測系統不能有效運轉。
今年3月發生“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之后,河南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打擊藥品違法經營行為,在全省開展了為期6個月的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處理了一批違法違規藥品經營企業。其中,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10家,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7家,撤銷藥品GSP證書11家,收回藥品GSP證書73家,責令限期改正企業3169家,移送司法機關5家。
河南省食藥監局表示,河南還將對違法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質量負責人等納入黑名單管理,并將企業承諾、監督檢查、約談告誡、公示公告等信息予以公開,形成社會監督,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作者: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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