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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了一起故意毀壞財物的刑事和解案件。
案件的起因源于前段時間在網絡上流傳的有一伙人販子在臺江縣各鄉鎮伺機作案拐賣兒童,該信息后經臺江縣公安局核實為虛假信息,而發布該則信息的張某某也依法被臺江縣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2016年5月21日,三個山東口音的人包租劉某某的面包車進入臺江縣老屯鄉榕山村兜售雞崽,該村村民聯想到網上流傳的謠言,誤認為該四人就是網上說的以兜售雞崽為名拐賣兒童的,于是便將該四人扭送至老屯鄉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處理,由于聚集在派出所門口的群眾越來越多,派出所民警怕群眾情緒激動,便將該四人送至臺江縣公安局核實身份信息,村民以為該四人要跑,于是在姜某、張某雄等四人的帶頭起哄下對該四人所乘坐的面包車進行肆意打砸,將該車的玻璃、車身鈑金及車燈毀損,造成車輛損失近6000元。
該案移送到臺江縣檢察院后,考慮到事出有因,且事發后犯罪嫌疑人姜某及張某雄等四人也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修復了被損毀的車輛,經被害人同意諒解后,臺江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該四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此,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民眾,切不可聽信謠言,魯莽行事,這樣做的后果往往是害人害己,甚至觸犯刑法。(袁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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