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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0日召開的黔東南州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重點提案辦理月協商會上,一份《關于州政協領導督辦的州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重點提案辦理情況報告》格外引起關注,在截止9月30日已全部辦理答復完畢的9件重點提案中,《關于將黔東南州傳統苗侗年節定為法定民族節假日的建議》推進落實率達80%,針對提案關于“苗族年在農歷十月的第一個卯日開始,侗族年在農歷的十一月初一至初三,各放假三天”的建議,已提請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會審議通過并報省批準后施行。
記者從黔東南州政協秘書一科了解到,該提案由裴天宇、劉杰、左鴻鈞等三位政協委員提出。提案指出,截止2015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戶藉人口470余萬人,其中苗族人口199.3萬人,占全州戶藉人口42.41%,侗族人口140.1萬人,占全州戶藉人口29.81%。這里的傳統節日有390個之多,這些節日深植于民族文化傳統的土壤,一方面展示弘揚著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其調適功能及娛樂項目不僅有利于社會安定,同時亦是民族地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及幸福指數保持較高的重要因素。
其中,苗族以十月為“歲首”,“苗年”也是“辭舊迎新”的節日。“苗年”一般在每年農歷十月的第一或第二個卯日過,分三次,第一次稱“小年”,第二次稱“大年”,第三次稱“尾巴年”。大年是苗年最熱鬧的節日,集會也集中在“大年”進行。“大年”持續三至五天,有的地區持續上十來天。“大年”這天,家家戶戶在祖先牌位、花樹、巖媽等“神壇”面前擺上桌子,放上酒菜及糯米粑等物敬供,然后賓主舉杯歡,共渡佳節。入夜,合家圍在一起談古論今,吟唱古歌、酒歌,謂之“守年”。第二天,家家戶戶鳴放鞭炮迎接新年。節日期間,老人們輪流宴請賓朋,青年們梳裝打扮,參加跳蘆笙、斗牛、賽馬、游方等活動。
侗年,是侗族節日中為最隆重、最熱鬧的節日,既是侗族人民祭祖,喜慶豐收的盛大節日,又是共同進行娛樂的節日。侗家在過侗年節時,主要吃豬肉、雞鴨肉、鯉魚、腌魚、豆腐等,尤其凍魚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佳肴。侗年節的這天早上,先由家長一邊燒香焚紙,一邊念《侗年吉利詞》。接著是敬神龕,放幾掛鞭炮,之后,全家人才能吃早飯。過侗年節,當地四鄉八寨的侗族同胞匯聚一起,舉行斗牛、斗鳥、賽馬、吹蘆笙、唱琵琶歌等活動,喜過一年一度的侗年節。節日里,男女老少穿著民族盛裝,聚集在一起。老少通過參加這些活動而取樂;男女青年除此之外,則另有目的--播下愛情的種子,也就是彼此相互認識,初選自己如意的心上人。
鑒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四條“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的規定,提案建議:將每年的農歷11月初一侗年節定為法定假日,放公休假1天;將每年的農歷10月的第二個卯日即“苗年”的“大年”定為法定假日,放公休假1天。
據了解,目前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在《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修訂草案)中已吸納該提案建議,在《條例》(修訂草案)附則增加“每年農歷十月中旬辰日為自治州苗年節,假日三天;每年農歷十一月初一至初三為自治州侗年節,假日3天”、“自治州紀念日,苗年節,侗年節期間,全州旅游景點免費向州內公民開放”、“自治州各民族的傳統節日應當受到尊重”等內容,《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正在依法修訂中。(楊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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