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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銷售食品必須實名制
網上購買食品已成潮流,但同時也產生一些問題,比如一些網上購買到的食品連基本的生產信息都沒有,是否合格更是無從查詢,出現消費糾紛也很難解決。“新法實施后,消費者在網上、微店、朋友圈內買食品要注意了,必須要看這些平臺經營者是否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照。”省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西華大學教授車振明表示,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持照經營,入網的食品經營者要需做三件事:實名登記、明確責任、審查許可證。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的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或由交易平臺提供賠償。
嬰兒奶粉配方實行注冊管理
從明日起,幼兒奶粉企業此前一直屢試不爽的漲價妙招——配方升級、新添加某某營養成分等都將再難奏效,因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嬰幼兒奶粉產品配方由原來的“備案制”改為了“注冊制”。“這意味著,嬰幼兒奶粉企業配方變化需要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注冊,并提交配方研發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并經監管部門審核通過、領取相關生產證后才能生產。”省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四川大學教授盧曉黎認為,這套程序要求企業更改配方要有正當理由,將“配方升級”當作漲價噱頭已不可能,因為注冊管理抬高許可準入門檻,全程監管強化了過程監管,杜絕分裝封死了監管漏洞,處罰力度由原來的“假一罰十”提高至“假一罰三十”,大大提高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
保健食品不能吹噓“治病”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了保健食品在其標簽中必須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這對于目前許多關注健康但又不得要領的人們,將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別把保健食當藥吃。”盧曉黎認為,此前許多存在保健食品打著“食品”的旗號進行“治病”的宣傳,就是因為當中含有一定的藥物成分,但這并不藥品,并不具有代替藥物的治療功效,此外,新法還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都將起到規范凈化保健食品行業的功效。
購買食品要認清SC標識
此前鑒別食品真偽,監管人員都會提醒要認準QS標志,然而從10月1日起,新版《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規《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 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這標志著QS標識將告別歷史舞臺,而為加強新舊法的銜接,辦法給予食品企業最長不超過三年過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前,食品生產企業可繼續使用原包裝和產品標簽。使用原包裝和產品標簽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繼續銷售。“這個時間段,市場上食品包裝會有兩個標識并存,消費者不必恐慌。”車振明提示道。此外,轉基因食品也將不再神秘,消費者可以通過其包裝進行識別購買,因為根據新法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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