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
施秉縣委原副書記楊解生;臺江縣委原常委、副縣長文曈昽;岑鞏縣委原常委、副縣長楊明和三穗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漢陽等4人,因涉嫌嚴重違紀,均被黔東南州紀委決定立案調查。
1、楊解生,1966年3月生,侗族,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2011.10—2015.05,任貴州省
施秉縣委副書記。2015年3月,楊解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經查,他在擔任三穗縣發改局局長、黔東南州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同時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楊解生向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審議并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解生開除黨籍處分。
2015年5月14日,經黔東南州委常委會決定,免去其施秉縣委副書記職務。目前,楊解生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文瞳昽,苗族,中共黨員,籍貫江西會昌,出生地貴州臺江,1974年10月出生,在職本科學歷, 1993年7月參加工作, 1997年6月入黨。2012.10—2015.05,任臺江縣委常委、副縣長、臺江經濟開發區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縣長級) 。
文曈昽在擔任臺江縣副縣長,臺江縣委常委、副縣長,貴州臺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2015年5月14日,文曈昽被黔東南州委免去臺江縣委常委、委員,臺江經濟開發區副書記、委員、管委會、管委會副主任職務,并提名免去臺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審議并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現文曈昽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楊明,侗族,1971年10月出生,貴州三穗人, 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2013.03—2015.05,任貴州省
岑鞏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2015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經查,楊明在擔任三穗縣八弓鎮鎮長、三穗縣建設局局長,
岑鞏縣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2015年5月14日,楊明被黔東南州委免去岑鞏縣委常委、委員職務,提名免去岑鞏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審議并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明開除黨籍處分。且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楊漢陽,男,侗族,1966年03月出生,貴州
三穗人, 1986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2011.12—2015.05,任貴州省
三穗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2015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經查,楊漢陽在擔任三穗縣八弓鎮黨委書記、三穗縣發改局局長、三穗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行為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共
黔東南州紀委審議并報中共
黔東南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漢陽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5月14日,楊漢陽被黔東南州委提名免去三穗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6月5日被黔東南州三穗縣人大常委會罷免其人大常委會職務。目前,楊漢陽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作者: 黔清風 楊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