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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月11日,黔東南州高速交警大隊七中隊在黎平南站,查獲了一輛非法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繳獲不少在無安全措施情況下運輸的煙花爆竹,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當日下午,高速大隊七中隊民警鄭剛、羅寬、劉鑫在黎洛高速黎平南站開展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檢查。15時左右,一輛懸掛貴HY3385號牌的小型普通客車從黎平縣城方向駛來,欲進入高速公路,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例行檢查。

當事人非法運輸的煙花炮竹

民警卸下煙花炮竹,移交黎平治安大隊處理
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車廂內裝滿煙花爆竹,便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手續,可但他拿不出來。民警詢問查明,這批煙花爆竹未辦理運輸許可證,屬于非法運輸。
經現場清理,該車所運輸的煙花爆竹大小有20件,是當事人張某某(黎平縣水口鎮人)在黎平縣城煙花爆竹批發部購買的,打算運回家里,待自己結婚時燃放。目前,此案已移交黎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及縣安監局處理。(陸書明 楊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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