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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一屁股坐方向盤上 逼停公汽
他因擾亂公共交通秩序被拘10天
因公交車司機沒有答應其無理要求,一名醉漢竟一屁股坐在方向盤上逼公汽停車。昨天,該男子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代價,被江夏警方治安拘留10天。
9日下午1點40分,一名公交車司機向江夏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報警,說他開的906路公交車經(jīng)過鄭店街107國道黃金橋路段時,一名醉酒乘客搶方向盤。
鄭店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他們前往事發(fā)地點查明,與司機扯皮的男子劉某,50歲,是該區(qū)何家湖人。當天,他乘坐906路公交車到紙坊街辦事,車上有40名乘客。
當906路公交車途經(jīng)黃金橋路段時,劉某突然要求司機立即停車。滿嘴酒氣的劉某說,他要在此地接一個朋友上車。公交車司機向他解釋,公交車尚未到站,不能違規(guī)停車。但劉某不聽,非要司機馬上停車。
雙方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劉某突然闖入駕駛室,一屁股坐到公交車操作臺的方向盤上,迫使公交車停駛10多分鐘。公交車司機只好報警。
民警趕到時,劉某仍賴在公交車駕駛室內(nèi)不出來。民警遂將酒氣熏天的他帶回所里醒酒。幾個小時后,劉某酒醒,說自己患有胃病,胃很痛。民警又將其送到醫(yī)院診治。劉某供述,事發(fā)前他在家喝了半瓶白酒,因一時沖動,搶了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愿意受罰。
民警指出,《治安處罰法》第23條第三款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記者陳奇雄 通訊員李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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