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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于10月1日實施以后,針對旅行社的投訴大幅減少。與過去游客主要投訴導游帶客進店購物、加點不同,現在一些導游冷淡的態度則讓游客感到不滿。
在貴陽一旅行社收回的游客意見單上,不少游客對帶團導游多用“不熱情”、“冷淡”等字眼來描述。“不僅如此,打電話叫導游來接團,他們都以各種理由推諉。”貴陽市一旅行社的地接經理說,對比過去的“好日子”,導游心理落差很大,對工作提不起興趣,所以出現了服務不熱情的現象。
據了解,《旅游法》規定“導游不能帶游客進店購物”,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導游的收入。一位彭姓的導游稱,大部分導游都沒有“五金”和底薪,收入以購物店、景區返點為主。據他稱,一些勤快熱情的導游月收入可達到2萬元左右。
《旅游法》實施后,貴陽很多旅行社開始為導游發放帶團補助,一般1至9人的團隊帶團補助為200元一天,10到30人的團隊300元一天,特殊團隊可達450元一天。“雖然如此,就算每天都有30人的團帶,月收入也只有9000元,天天帶團幾乎不可能,月收入能達到3000元左右就不錯了。”
貴陽市旅游產業發展委員會的相關人士認為,《旅游法》實施以后,旅行社需要徹底拋棄“零團費”模式,在旅游線路產品賣價中,合法賺取主營業務利潤。在這當中,不能提供熱情服務的導游將被淘汰。
貴陽一旅行社的負責人稱,他們打算從最近獲得導游資格證的考生中挑選新人,發展為正式員工。該負責人表示,新人沒有經歷過返點,少了心理落差,或許不會影響工作的積極性。 (本報記者 陳問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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