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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月份以來發生在我省的數起重大交通事故,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做出新規定:凡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營運客車,將予以停班1個月、解聘駕駛員處理。此外,如果是在1年內發生兩次上述行為的,將取消涉事車輛的線路經營權。
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運輸企業,務必深刻汲取“2·2”等交通事故的教訓,堅決遏制道路客運安全事故多發態勢。據了解,新制定的貴州省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生產“五嚴禁”中,明確指出嚴禁營運客車超速行駛、嚴禁營運客車超員行駛、嚴禁營運客車串線行駛、嚴禁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嚴禁客運企業以包代管等五項“禁令”。
對超員20%以上的營運客車,將停班1個月,解聘駕駛員,1年內發生兩次上述行為的,取消線路經營權;對超員50%以上的營運客車,取消線路經營權,取消駕駛員從業資格。
對發現的營運客車串線行駛行為和違紀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行為,均給予停班1個月,解聘駕駛員,1年內發生兩次上述行為的,取消線路經營權處理。
對于客運企業以包代管的行為,凡是營運客車違反禁令,在1年內停班累計5次以上的,其所屬客運企業1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客運企業1年內不得新增營運客車);停班累計10次以上的,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營運客車)。
據悉,為滿足今年春運公路出行,全省交通運輸部門累計投入了2.7萬余輛客車和1700輛包車運力。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對全省各地車籍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確保“五嚴禁”落實到位,強化與公安交警部門的聯手執法,進一步完善抄告制度;同時加強運政執法力度和對舉報投訴的核查力度,對違反“五嚴禁”的車輛和所屬企業要立即處理。(記者 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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