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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9日,劉靖團接到另一團伙(另案處理)購買“槍手”的電話,因手頭只有一名少年,劉從另一人手里以600元的價格買來兩名少年阿新和阿杰。當即以2000元的價格轉手給該團伙。當夜阿新和阿杰被團伙帶至廣東佛岡縣石角鎮一旅館。兩名少年被安排吸食毒品后昏迷,成員完成“斷臂”工作。但次日凌晨5點,少年阿杰被發現死在旅館。后經檢驗,阿杰死于氯胺酮(俗稱K粉)中毒。
以案說法
撞車一次弄到1.5萬元斷臂少年只分到100元
去年6月8日,剛從西安回莞充當劉靖團“馬仔”的少年阿成,在東莞中堂鎮一籃球場找到少年海波。6月9日劉靖團在廣州白云堡立交橋下,將海波以160 0元的價格賣給一“撞車黨”團伙成員羅澤訓,當夜海波被“吸毒斷臂”,10日起,羅澤訓一伙人帶著海波開始在中山市瘋狂作案數起。
去年6月13日下午兩點,潘先生駕駛一輛小貨車行至中山市三角鎮月灣路時,發現前面一輛小轎車行駛異常緩慢。潘先生跟了一段路只得準備從左邊超車。但潘剛把車開到左邊車道,就“撞”倒一單車上兩名男子,其中單車后座少年倒地后手捂左臂疼痛不已。因為潘先生違規變道,他自己也清楚要負事故責任。
這時,少年一名女性親屬“聞訊”趕來要求去醫院。潘先生就帶著她和受傷少年到中山華僑醫院、黃圃鎮人民醫院治療,確診少年左手骨折。女性親屬在醫院打電話給仍在事故現場的騎單車男子。對方稱,“交警”已到現場處理,并要求潘先生聽電話。
電話中一名自稱“交警”男子要求潘先生最好私下協商事故,否則他會做扣車處理。不想被扣車的潘先生只好與傷者女親屬協商,因為手臂骨折,潘先生最后賠償給對方1.5萬元。
其實潘先生一直被蒙在鼓里。事故中的“緩慢行駛小車”、騎單車男子、單車后座少年、少年親屬、所謂的交警全由“撞車黨”團伙成員扮演。那名單車后座的“斷臂少年”就是海波,在撞車敲詐犯罪中起到關鍵作用。這也是各類撞車黨常用的敲詐勒索手段。
這起敲詐所得1.5萬元錢,團伙主要頭目分得8000元,駕小車慢行男分得3000元、騎單車男與女親屬各分1500元,斷臂少年海波只分到100元。其他剩余作開房、吃飯、加油錢。
現身說法
受害少年:撞車黨最怕司機報警
昨天,南都記者聯系上江西贛州青年阿福,他在老家已休養鍛煉一年多。右手仍只能拿起20斤的物體。去年四五月,撞車黨團伙先后在東莞長安、清遠佛岡兩次將阿福左右手臂敲斷,利用他撞車敲詐22天之久。
團伙用毛巾包住手臂敲斷
阿福回憶,去年清明前,17歲的他在東莞望牛墩一廣場貼廣告,有一名中年男子上來搭話稱有高薪工作,將阿福帶到長安鎮一旅館房間內。晚上8點,一青年很兇地讓他吸一些粉末,他猶豫了一下就把吸管插入鼻孔吸了。剛開始鼻子酸酸的,有點癢和痛,很快他軟綿綿地躺在床上,能感到人走動,也能感覺右手有一陣壓迫感覺。(庭審現場疑犯交代,他們都是用毛巾包著手臂,兩人用手固定住手臂,再用鋼管用力將骨頭敲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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