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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鄭州市豐產路與經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屬院內,一名女子站在7樓樓頂,拉出條幅,寫著“包養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樣,并扔下傳單,稱老公是派出所民警。數小時后,該女子被民警勸下。
昨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接到市民報料,鄭州市豐產路與經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屬院內有人跳樓,并拉出條幅。
下午3時許,河南商報記者趕到事發地點,消防氣墊布置在樓下,120急救車、119消防車排在路邊,多名民警在現場維持秩序。
在一棟7層居民樓的樓頂,一名中年女子坐在房檐一角,并從樓頂扯出一條條幅,上面寫有“拋妻棄子,包養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樣。
據當時路過此處的一名男子稱,跳樓女子當時還扔了許多傳單,傳單上寫著:龍子湖派出所民警某某某拋棄妻子,包養小三。并配有一男子頭像。
下午3點30分左右,經過豐產路派出所民警數小時的勸說,終于將跳樓女子勸下。
昨日下午5點左右,記者從豐產路派出所獲悉,跳樓女子姓張,今年40歲,因家庭瑣事與丈夫產生糾葛,雙方爭執不下,女子一時氣急欲尋短見。目前,該女子情緒穩定。此外,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龍子湖派出所了解到,他們單位確實有傳單上的人。(記者 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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