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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代號為“包房”的監聽行動的進一步曝光,源自美國的竊聽風暴引發包括美國老牌盟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強烈反彈。美國國會因此也面臨著立法上的巨大壓力。然而,美國會參議院卻在此時通過一項名為《外國情報監控改善法案》的議案,試圖為國家安全局的監聽項目“正名”。
竊聽風暴引起全球反彈
連日來,美國國家安全局在全球設點監聽的行動不斷遭媒體曝光,竊聽風暴引發多個國家的強烈反彈。
斯諾登披露的文件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在80個駐外使領館安裝了監聽裝置,開展一項代號為“包房”的監聽行動,其中19個站點設在歐洲,包括德國、法國和西班牙這些“伙伴”國家。
在盟友體系中,美國將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視為可信任度最高的國家,并與四國簽署了“五只眼”的情報共享協議,約定不對彼此進行監聽,其他盟友則難以享受這種“待遇”。
美國不僅對德國、法國和西班牙數百萬民眾的電話通信進行監聽,對這些國家的政府首腦也不“放過”。報道稱,美國國家安全局對德國總理默克爾手機的監聽持續了10年以上。美德關系由此跌入低谷。德國還考慮邀請斯諾登前往作證。
美國的監聽行動也招致亞洲多個國家的批評。馬來西亞稱將嚴肅對待相關報道,并將展開核查。泰國表示美國此舉違反了泰國法律,泰國的安全機構已就此處于警戒狀態。印尼則“強烈抗議”美國在其駐雅加達使館安裝監聽設施,稱這“嚴重違反了外交準則和道德”。
奧巴馬總統試圖以“不知情”置身竊聽風暴之外,政府官員則極力為監聽計劃辯護。10月29日,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亞歷山大在眾議院作證時說,國家安全局對7000萬法國民眾和6000萬西班牙民眾進行監聽的報道是“完全錯誤的”,媒體“誤讀”了斯諾登披露的文件內容。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羅杰斯則表示,美國的監聽計劃讓歐洲盟友“更安全”,這是值得“開香檳慶祝的事”,奧巴馬總統無須為此道歉。
IT巨頭淪為美竊密工具
美國國家安全局不僅利用海外據點實施監聽,而且還通過“入侵”網絡巨頭谷歌和雅虎,從中獲取海量的通訊信息。
10月31日的《華盛頓郵報》披露,根據《外國情報監控修正法案》第702條,美國國家安全局與英國情報機構“政府通訊總部”暗中入侵谷歌和雅虎的全球光纖網絡,實施一項代號為“肌肉”的信息搜集行動。
《華盛頓郵報》從斯諾登曝光的文件以及與奧巴馬政府“知情官員”的訪談中,獲悉了國家安全局的這一秘密項目。報道稱,根據今年1月9日的一項“絕密”統計,國家安全局每天從谷歌和雅虎的內部網絡獲取數百萬條信息,發回其位于馬里蘭州的米德堡總部。在隨后的30天內,國家安全局的一線搜集人員從這些網絡中發回了近2億條信息,其中包括大量的“元數據”。
谷歌和雅虎則分別發表聲明稱,它們并沒有對國家安全局的竊密行動提供授權。“我們一直為這種可能的竊密行動感到擔憂。”谷歌公司首席法律顧問戴維·德魯蒙德說,“政府部門大規模地從我們的私營光纖網絡中獲取信息,我們對此感到憤怒。”
德魯蒙德表示,這種狀況凸顯了對國家安全局的監聽項目進行改革的“緊迫性”。美國各大IT巨頭也發出呼吁,要求以立法形式終結國家安全局針對民眾電話的監聽項目。
10月31日,谷歌、臉書、微軟、雅虎、蘋果和美國在線6大IT巨頭發表聲明,要求奧巴馬政府提高向IT公司索要信息的“透明度”,并以此為“關鍵的第一步”,推動立法改革加強對政府監聽項目的監管。
參院提案欲為監聽“正名”
斯諾登揭露美國政府的監聽計劃以來,美國國會一直面臨著推動立法改革的壓力。日前,參議院通過一項議案,試圖為國家安全局的監聽項目“正名”。
10月31日,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以11比4的投票結果,通過了一項名為《外國情報監控改善法案》的議案,對國家安全局搜集美國民眾電話通信在內的監聽項目予以“認可”,同時要求在此過程中強化對公眾隱私的保護。
“國家安全局對手機通信的監聽項目是合法的,而且處在國會和司法程序的廣泛監督之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范斯坦說,“我相信監聽項目對國家安全作出了貢獻,但我們應該而且能夠做的是提高項目的透明度,從而在隱私保護方面爭取公眾支持。”
議案要求對總統授權的海外監聽項目加強監管,國家安全局局長和總檢察長需聽從參議院的指令。議案準許國家安全局繼續執行現行政策,對截獲的電話通信保留5年,但調查其中超過3年的信息需獲得司法部長的批準。
但是參議院的議案受到保護隱私組織的質疑和批評。這些人士認為,議案表面看來是要對國家安全局的權限作出限制,但“核心”卻是使監聽項目“合法化”。從這個角度說,議案不僅沒有對國家安全局設限,反而強化了其實施監聽的權力。
審理泄密案復雜性增加
在斯諾登和曼寧等人的曝光之下,美國龐大的監聽計劃讓世界側目。而如何審理越來越多的“泄密”案件,也讓美國司法界倍感頭疼。美聯邦法官日前作出的一項決定,更加劇了泄密案件審理的復雜性,被告將處于更不利的位置。
10月28日,華盛頓地區法院法官科琳·科特利發布指令,準許政府部門在泄密案審理中向其“私下通報”案件涉及的機密情況。科特利曾是外國情報監控法庭的首席法官,正是她授權國家安全局對數百萬美國民眾的手機通信進行監聽和搜集。
科特利的指令讓前國務院武器專家斯蒂芬·金更難為自己辯護。金被控向福克斯電視臺的一名記者“非法泄露了國防機密”,而金正尋求法官的批準,以便在法庭上展示相關“國防機密”為自己辯護。
“政府部門可借此向法官渲染各種可怕的后果,被告就像被縛住了一只手,只能以單手之力來打官司。”在另一起泄密案中,為一名前中央情報局官員辯護的律師愛德華·麥克馬洪說,“這種程序不公正地改變了游戲的規則,在我看來與法律的宗旨不符。”
金的代理律師洛威爾表示,政府部門不能被允許借助“秘密證據和秘密辯論”來剝奪被告利用“機密信息”辯護的權利。而聯邦檢察官則反駁說,政府部門起訴泄密案時面臨“泄露額外敏感信息的風險”,政府需要避免向被告披露“高度機密的信息”,因為被告無權知曉這些信息。(駐華盛頓記者 鄒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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