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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州積極創新扶貧機制,抓好產業化扶貧項目申報、開發等,積極推進同步小康創建進程。
一是創新扶貧項目的申報機制。各縣申報的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必須從項目庫中選擇,申報計劃下達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向州扶貧辦提供項目申報清單和項目規劃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超過時限或過期提供的,不給予推薦申報。
二是創新項目評審機制。根據項目申報資金額度,超過200萬元的項目,實行競爭入圍擇優立項,由州扶貧辦組織專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嚴格科學的評審,實行無記名評審計分,按得分高低選擇申報項目。
三是創新項目驗收機制。引入第三方參與檢查驗收扶貧項目的機制,由扶貧部門聘請相關社會機構對各縣實施的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完成情況、覆蓋貧困農戶、產生效益、項目長效管理措施等進行驗收。
四是創新群眾參與監督扶貧項目管理機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成立由村委和群眾代表組成的村級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對項目撥款報賬進行監督。在項目驗收過程中,將群眾對項目的滿意度作為項目驗收的一個重要標準。
五是創新項目管理問責制。對扶貧項目實施效果不明顯,以及扶貧資金管理不善,造成扶貧資金滯留、挪用、貪污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項目實施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是創新項目與農戶脫貧的利益聯結機制。對由企業和合作社參與實施的扶貧項目,由企業和合作組織與一定數量的貧困農戶、縣扶貧辦、財政局簽訂“脫貧包保協議書”,項目實施后必須確保簽訂協議的農戶受益和脫貧,如果達不到這個要求的,項目不予報賬,已經報賬的,由縣市人民政府責令企業或合作組織退回所扶持的財政扶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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