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9月5日20時許,龍見超、伍根發、姚榮高、吳啟波等在榕江縣樂里鎮一飯店吃喝。酒后的伍根發后到樂里鎮“圓夢”美容美發店滋事,將店門玻璃炸爛并大聲恐嚇、辱罵店主。店主報警后,樂里鎮派出所副所長梁芳榮趕赴處置并欲將伍根發帶走,遭到了伍的極力反抗。
在一旁的龍見超和姚榮高上前拉住伍根發,阻止梁芳榮將其帶走。龍見超甚至還對梁芳榮拳打腳踢。
梁芳榮為控制事態,立即使用警用催淚器噴向龍見超。龍見超被噴后惱羞成怒,掏出隨身攜帶的卡子刀,朝梁芳榮身上捅了數刀。受傷后,梁芳榮轉身躲避,但很快又被龍見超追上,龍有殘忍在他身上捅了數刀。梁芳榮被捅殺后,群眾將他從血泊中救起并送入樂里鎮衛生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梁芳榮身上有7處創口,其中脾臟被刺破。
案發后,吳啟波駕駛自己的白色面包車搭乘龍見超、姚榮高二人逃離了現場。車輛駛至樂里至榕江平陽路段時,龍、姚二人擔心公安機關在公路上設卡攔截,便下車徒步逃走。
之后吳啟波獨自駕車離開,在經過雷山時被雷山警方設置的卡點攔停,其間,吳啟波故意隱瞞了龍見超、姚榮高等在逃情況。2012年9月7日,姚榮高投案自首;次日,龍見超在劍河縣南哨鄉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機關還指控了龍見超等人的其他犯罪事實,包括砸傷、刺傷他人,非法持有性能好且具有殺傷力的火藥槍以及偷盜林木等。檢查機關認為,縱觀龍見超的所作所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盜竊罪等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姚榮高則以妨礙公務罪、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吳啟波,檢察機關則認為其行為構成了窩藏罪。
在當天受審的被告人除了龍見超、姚榮高和吳啟波,還有伍根發,他打砸美容美發店,這起襲警殺警案件是由其打砸行為所引發。檢察機關指控其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和盜竊罪(伙同龍見超盜竊林木)。
在庭審中,龍見超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他的辯護人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問題不大,但其提供的一些證據有問題,比如當庭出示的卡子刀,并不是龍見超行兇時使用的,也就是說此刀非彼刀,因為刀上的血跡不是被害人梁芳榮留下的。
而檢察機關給予吳啟波的指控引起了極大的爭議。吳啟波的辯護人為其作了無罪辯護。其辯護人認為,殺警案件發生時,吳啟波并未在場;其次,龍見超、姚榮高上了他的面包車時,吳啟波并不知道龍見超等人已殺人,而只認為他們所作的就是打架斗毆之類的違法案件。第三,他在雷山境內被警方攔停時,民警只是對其車輛等進行檢查和作簡單詢問,并未提及龍見超等殺人的情況,也就是說,龍見超殺死梁芳榮一事,吳啟波到雷山后仍未知曉。此案法院將擇期宣判。(智斌 吳鴻賓 攝影報道)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