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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意失敗,36歲的江蘇睢寧人卓立將自己剛出生27天的兒子以6.5萬元賣掉還債。昨天,樂清法院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000元。
卓立在樂清一直做黃金生意。2010年10月,他與20歲出頭的安徽女孩小云通過QQ相識,很快,小云有了身孕,于去年9月非婚生下一個男孩。
去年生意不好,卓立欠下幾萬元外債。孩子出生后,卓立幾次對小云說,要孩子賣掉還債,小云一直以為他在開玩笑。
沒想到,卓立是認真的。他通過老鄉(xiāng)卓樹,聯(lián)系到一個做鋁合金生意的老板,雙方討價還價,最后敲定6.5萬元的價格,并當(dāng)著小云的面,強行將孩子出售給了對方。
卓立拿到錢后,5.1萬元還了外債,剩下的錢花掉了。
去年11月,小云離開卓立,只身一人到臺州打工,因為思兒心切,小云來到樂清樂成派出所報警,希望通過警察將兒子找回來。
很快,警方就將卓立、卓樹等人抓獲歸案,并將孩子解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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