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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至27日,錦屏縣法院啟蒙法庭的三名法官在銅仁監獄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本案被告是服刑人員,在他入獄后妻子無正常收入,生活艱難,故起訴離婚。庭審中,法官積極進行調解,最終讓雙方握手言和。
據介紹,家住錦屏縣河口鄉裕合村五組的村民宋某,2011年10月26日,因犯盜竊罪被錦屏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兩個月,判決生效后,他被送往銅仁監獄服刑。
宋某是已婚男子,他與妻子龍某有兩年婚齡,生育有一個兩歲的小孩。宋某被收監后,龍某失去了經濟來源,生活十分艱難。無奈之下,她于3月13日向錦屏縣法院提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自己與宋某離婚。
這是一起狀告服刑人員的離婚案,頗為特殊,為將其處理好,法官不急于審理,先展開了庭外調查。龍某某告訴法官,自己起訴的理由是宋某入獄后,自己帶著孩子,生活困難,她希望離婚后另尋伴侶,擺脫困境。她還明確告訴法官,自己與宋某在感情上并沒有出現問題,夫妻二人以前還算恩愛。
憑心而論,龍某的想法并不過分,宋某觸犯刑律,罪有應得,龍某有選擇幸福的權利。但法官有更深層次的考慮,兩人離婚后孩子怎么辦,這是否會影響到宋某的改造呢?
隨后,法官又走進銅仁監獄,對宋某服刑情況進行了解。監獄管理干部稱,入獄后,宋某服從改造,表現良好。但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離婚應訴通知后,情緒十分低落,脾氣變壞,對改造有一定的抵觸情緒。
庭外調查結束后,法官決定盡最大的努力來協調處理此案,讓夫妻雙方握手言和。
5月26日至27日兩天是雙休日,錦屏縣法院啟蒙法庭的三位法官此利用休息走進銅仁監獄開庭審理這一起特殊的離婚案。庭審中,原告龍某離婚的態度十分堅決,幾乎沒有商量的余地。
宋某自知理虧,一個勁的認錯,希望妻子給自己一次機會,他出獄之后一定會報答她的恩德。但是,龍某就是不低頭,并明確告訴法官此事沒有調解的余地,庭審多次陷入僵局。
在庭審進入調解階段后,法官和銅仁監獄的負責人以及管教干部還是沒有死心,繼續做龍某的思想工作,讓她給宋某一次機會。法官說,宋某的余刑僅剩余兩年多,改造好還可提前釋放,他們一家人團聚的日子不遠了,這是其一;其二,宋某改造的決心很大,這個時候提出離婚,趁人之危,那樣真就是害了他了。第三,孩子的成長,是不能缺少父愛和母愛的……
法官在說這番話的時候,被告席上的宋某突然哭了起來,哭得十分傷心。此情此景,龍某有點看不下去了,眼圈也變紅……最終,雙方均當庭表示愿意和好。(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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