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第二天,李某從卡內(nèi)取出1萬余元,結果沒兩天就玩游戲花光。
12月15日,李某又去ATM機取了2萬元,結果在電玩城幾乎輸?shù)?ldquo;血本無歸”。次日,女友在游戲廳內(nèi)找到李某,李某將口袋里僅剩的3000元錢和銀行卡交給女友。
女友非常憤怒,向警方報了案。
受審時,當法官問如何獲知銀行卡密碼時,李某說,他以前曾幫女友補辦過銀行卡,所以知道女友一貫使用的密碼。
鑒于李某的認罪態(tài)度不錯,法官當庭對他予以從輕處罰,最終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10個月,罰金5000元。李某表示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