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搜狐網訊 從4月1日起,天津提高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調整為1310元,增幅達13%。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發《關于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通知》說,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充分考慮到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確保其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
這是天津市第16次提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按法定計薪天數折算后,每小時的最低工資為7.5元,比原標準6.7元增加0.8元。同時,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均執行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1.6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3.1元,增加1.5元。
《通知》明確表示,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直接受益人群除各類企業在職職工外,對見習期、熟練期、試用期等各類新入職職工,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以及小時工、鐘點工和從事靈活就業的勞動者,也在調整范圍之列。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