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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屋檐下,擺放著原告、被告、審判員和書記員席位,身后木墻上的國徽熠熠生輝……6月1日,榕江縣人民法院在該縣樂里鎮本里村二組審理一起相鄰權糾紛案,現場簡易而莊嚴,讓人耳目一新。
據了解,此案被告潘平文和原告潘平能屬上下鄰居的堂兄弟關系,潘平能在外打工期間,潘平文建新房時屋檐超出原有地基,導致屋檐水滴落在潘平能墻板上,且將雞圈建在潘平能屋后,雞糞氣味難聞,雙方當事人多次發生口角。經村、鎮兩級調解無效,潘平能將堂兄告上法庭。榕江縣法院受理此案后,“農家法庭”馬上登門審理,經40分鐘的現場調解,被告同意在半月內架好屋檐水簡,撤出雞圈,并承擔本案訴訟費20元,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據統計,榕江法院“農家法庭”自2010年創建至今,深入農家巡回調解案件418件,調撤386件,調撤率達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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