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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2年1月1日頒布施行。12月19日下午,《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公路條例》頒布施行電視電話會在州政府召開,州領導楊華昌、石干昌、莫章海、潘玉鳳、唐斌、楊秀錫、姜學東出席會議。
會上,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石干昌宣讀了《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公路條例>的決議》和州人大常委會公告。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潘玉鳳對《條例》頒布施行作了說明,州交通運輸局對我州農村公路概況做了全面介紹。
州委副書記楊華昌在會上提出,《條例》的施行,是我州交通法制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因此,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頒布施行的重大意義;要深入學習、廣泛宣傳《條例》各項規定;要強化監督,確保《條例》得到貫徹執行;要以《條例》的頒布施行為契機,促進農村公路事業健康發展。
州法院、州檢察院、州交通局等部門負責人和各縣市分會場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凌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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